易数钩隐图遗论九事易像图说内篇

洞真洞真部灵图类经典1

易數鉤隱圖遺論九事易像圖說內篇 · 原文整理 · 卷一

> **典籍**:易數鉤隱圖遺論九事易像圖說內篇 > **PDF 來源**:易数钩隐图遗论九事易像图说内篇-卷一.pdf > **整理日期**:2026-05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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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

易數鉤隱圖(節錄·卷下)

第一章(全卷·待人工切章)

【注】 也,但申其數耳。至大禹,聖人遂演成九類矣,為世範九疇,自禹而始也。或問曰:既曰龍圖兼五行,則五行具有於龍圖矣,書也。答曰:雖兼五行,有中圖而無土,數唯四象,唯書乃具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,是有其象也,而未著其形也,惟四象八卦之義耳。龜書乃具,聖人資圖書而作之,五矣。易者包象與器,故聖人資圖書而作之。或問曰:天乃錫為洪範九疇必作之也。答曰:仲尼稱河出圖洛出書,孔子前不當云出夏禹。圖洛出書,然宗之無力,今臆說破之無力。

之世也,如曰不然,是洛書復出於夏禹之時矣。誠如是,禹之前無九疇也,又何以羑之典矣。誠如是,禹之前无九疇也。法坦然明白乎哉。問曰:今世之書傳者,龍圖龜書,經所不載,之候之書,世闕其義,誠證也。龍圖書說也,龍圖青,雖不載之子經,亦前警送。九法坦然明白乎哉,問曰:今世之書傳者龍圖書,相傳授也,然而數與象合位,將卦偶不盈不縮,符於自然,非人智所能設也。況乎古今,陰陽之書,廬厭不宗之書,應如影響,豈至通神明之德,與天地之理,應如影響。

易數鉤隱圖卷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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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P002](图像/易数钩隐-P002.png) ### 易數鉤隱圖遺論九事

論一:太畢氏授龍馬負圖

【注】 論曰:昔密儀氏之有天下,感龍馬之瑞,負天地之數出於河,是謂龍圖者也。戴九縷一,左三右七,二與四為肩,六與八為足,五為腹心,縱橫錯綜,以變五伍,以錯綜其數,蓋五行與十五,盡易繫所謂參伍以變,錯綜其數。七二與四為肩,六與八為足,五為腹心,縱橫錯綜,盡易繫所謂。

數以陽為摩擊,建子為發生之源,陰亮朗,以建子為基,二丞交通,然後變化所。數以為蘆薈,萬物殺萬物,且天一起坎,地二生,而天五行之離,天三處坎,地四居允,天五由中,此五行之生也。且孤陰不生,獨陽不發。子配地六,午配天七,卯配地八,酉配天九,中配地十矣。以成數逐定八卦之象,因而重之,以成六十四卦之數也。極五行之成數,逐定八卦之象,盡矣。且密儀氏觀象而設卦,觀其象盡矣,三百八十四爻也。此聖人設卦觀象,萬取象而易者,其有靈文,當即位乃符之,九年也,且猶獵相去,文王逾幾萬。

夫龍馬之瑞,非密儀不能招格河圖之,知龍馬易道,且曰平文王既沒,河出圖洛出書,聖人則之是,上極二儀,拓萬物,天人之變見神之奧,於是乎盡,在敢。

論二:重六十四卦推盪讌

【注】 有此圖者,如聖人之酬何。

聖人觀象畫卦,蓋攄龍圖錯綜之數也,仰觀俯察,取近身而遠類物,六畫之既立,三才之道斯備,所以管六畫之變,成萬物。

布於乾上,成乾金數九,除三畫為兌,餘六畫;布於亥上,成坤火數七,除三畫為離,餘四畫;布於未上,成坤木數八,除三畫為巽,餘五畫;布於寅上,成良木數八,除三畫,覆餘五畫;布於巳上,成良土數八,除三畫為兌,餘五畫。五行之成數也,水數六,三畫為坎,餘三畫也。且五行之成數者,天三才之道斯備,所以管六畫之變,成萬物,立三才之道,斯備所以管六畫之,行特攀金木水火,而不言土者,各王四時也。

然聖人無中得象,象外生意,於是乎布而成卦,营以重文,象乾之數二百二十有六,坤之數策百四十有四,乾九三百,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期之日,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當期之日,大矣哉,陽之二萬有七,九陰之六八,皆天地自然之數也,非人智而已。宓犧氏雖生益神智,亦代天行工而已。

(大行天地四合:地天合火生;天地合土生;地天合木生;天地合水生。)

論三:大行之數五十

【注】 大行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五十者,著之用也;四十有九,乾坤之策成六十四,卦象乎太極,而神功不測也。五十五者,天地之極數,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。然則大行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著之虛天一而不,卦象乎太極,而神功不測也。

之數先哲之論多矣,馬季長、郭康成之徒,各說義亦昭然,誰敢繁辭。曰天數五,地數五,天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以奇,地數五位相合而生水,合之者陰陽相合也,既陰陽所合者稱之位也。夫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也;父母密藏五子之用,而欲成變化,宣行鬼神,蓋五位父母密藏五子之用,而欲成變化,宣行鬼神,不可得而測也,況乃人乎。故曰密藏五子之者也。五行雖親合之之道,而不究生之之理,則五子何得從著之哉,是以五位虛五,以成。

地二天七,天三地八,地四天九,天五地十,合金土水木火也。天數五,地數五,須各位虛一,非也,金土而備五行也。蓋五位父母密藏五子之用,而欲成變化,宣行鬼神,不可得而測也,況乃人乎。

萬物無正位,寄王四季,可知矣。聖人云精杰為之,物遊為變,此之謂也,況天地奇耦配合而。

生五行,雖親合之之道,而不究生之之理,則五子何得從著之哉,是以五位虛五以成,五行藏用之道,則大行五十,斷可明矣。

論四:八卦變六十四卦

【注】 四营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,八而小成,引而伸之,以成六十四卦,三才之道,萬物之源,陰陽之數,見神之奧,不能逃其情狀矣,然。

四营成易十有八變,而成卦八,而小成,引而伸之,以成六十四卦。小成引而伸之,以成六十四卦,三才之道,萬物之源,陰陽之數,見神之奧,不能逃其情狀矣,然。引而伸之,以成六十四卦三才之道,萬物之源陰陽之數,見神之奧,不能逃其情狀矣,然。

(卦序舉例):乾為天,天風姤,天山遯……八卦之變乘乘,則文乘,是故操乾為首,以例。

論五:辨陰陽卦

【注】 天地否,火天大有,風地觀,山地剝。

易曰遊魂為變,幾變之第七遊魂也,第八歸魂。易曰遊魂為變,歸魂者,歸始生卦之體也,餘皆做此。

辨陰陽卦第五。

乾天也,故稱子父;坤地也,故稱子母。震坎艮三男,自坤而生也;巽離兌三女,由乾而索也。

坤卦多陰,陽一君而二民;震坎艮兌三陽卦也,陽一君而一民;異離兌三陰卦也,陰一君而二民,其理順,故曰君子之道也。陽卦多陰,陰卦也陰,一君而一民,其理逆,故曰小人之道也。

論六:復見天地之心

【注】 接密儀龍圖,亥上見六,乃十月老陰之位也。論上。

陰熒至此方極,六者陰數也,且乾坤為陰陽造化之主,七日來復,不離乾坤二卦之體。乾也陽九也,坤之陰六也。自建子一陽生至巳,縱屬於陽九也;坤之陰六也,自建子一陽生至也,子十相去,亥上之六則六日也,六乃老。

陰之數,至於少陽來復,則七日之象矣。然則一陰一陽之謂道,十月純陰炽,陽雖炽陰亦赤,居其下,故為蔓草死頹達;四月純陽用事,陰亦伏其下,故為蔓草死頹達。四月配定六日七,一月來復,但舉一卦配定六日七,分者非也,何以明之。且既濟六二云曰,變成常在所,其弟勿逐七日也。又陸子幾陽往復常,輪左動地輪右轉,一丸交感於萬物,明年七日以此覆之義,可見矣。若天建子之月天。

論下。

易曰雷在地中,動息也,復見天地反本也。陽進而陰退也,夏至陽炽,復於巳,故謂之反本;冬至各反其本,本者心也,以二炽言則是。

天地養萬物以靜為心,不為物,自然而生,乾坤之心也。然則易曰雷在地中,動息,而物自然不生。天地養萬物以靜為心,不為物,自然而生,乾坤之心,以靜為心,不為而物自然不生,故易也。剛柔相易,理行而不死,乾坤之心也,然夜往夜也,易也,剛柔相易,理行而不死,乾坤之心也,然夜往夜以是觀其變。至則書復則陰,則剝書復則陽,聖人以是觀其變。

化也,生殺也,往而復之,復之無差,馬故戰而見也,將求之而不可得也,然天地之心者也,物以物為之心也,何已心之無,見天下殘凌而同歸,一者也,以物為之心也。

大聖人無而有之,行乎其中矣,往哉故,以求之,無以求之,亦無不至矣。

論七:卦終未濟

【注】 卦終未濟第七。

易分上下二篇,按乾繁度孔子曰陽三陰四,位之正也,故八之卦析為上下,象陰陽也。

不陽紀而離奇,故上篇三十四,陰上篇三十四,上經首以乾坤坎離,日月之以坤,下篇首以咸恒,夫婦之道,能始天地之道,造化之本,萬彙之宗,以係日月。下經文武王道盡盛,萬天出地,而始大婦之道,能奉宗廟,以戊正,則既濟王道顯盛矣,終之以既濟未濟,九三四之義辨慎王道也,以既濟末顯,成若王道也,是以既濟末顯,成若王道,元道也,以未濟終之,以昭慎王道也,九三四五上下之以昭慎。故聖人之教也,既濟則思未濟之患,在兼則明慎居安,以俟平時,所以未濟之始,承既。

濟之終,既濟之終已濟,其首末濟之始必濟矣,首尾相露,終始迭變循環不息,與二儀並矣。此乃聖人之微,非迂而辨之,曲而暢之也,不然何陰陽奇耦,自然與天地潛塹哉。

九四震亨,伐艮方三年,有賞于大國,陸子曰以年統月,以月統旬,以日統時,故凡言日者以月統之。

論八:著數揲法

【注】 此乃聖人之微,非迂而辨之,曲而暢之也,不然何陰陽奇耦,自然與天地潛塹哉。

著數揲法第八。

(著數揲法圖:虛一象道,生一象一。)

統日以月,統旬以日,統時,故凡言日者以月統之,言年者以一冊當一時,言年者以一冊當一月,故三年者皆九之一也;七日也者,一冊當一歲,盡九之一也,九六七八而有朔虛,盡九之一冊,一年皆九之一也,九六七八而有朔虛,盡九之一冊,而皆合九之一。故言日者以月統旬,以日統時,故凡言日者以月統之,言年者以一冊當一時,言年者以一冊當一月,故三年者皆九之一也。

一朔之日三旬,為一朔九六之而全,也一朔之日三旬,言歲舉九之一也,有閏故一,朔之日三旬而全之,一閏之日當二篇之冊一,一朔之言歲舉九之,也三百八十有四,炎分包矢三百八十有四,故三百八十有四閏之日,當盈分孳。

大行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盡虛一而不用也,以通數非而數以之成也。故大行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,著之用也,不用而用,以之通數,非而數以之成也。

先將左手著四數之,歸兮於扐,以象天也地也,掛一以象三才,也存一。先將左手著四四數之,以分而為二,以象天地也,再掛一以象三才,以兩擦分於左手取一處,也再四後掛者,四數之一揲也,如此一揲,餘者亦合於掛,一處故曰後掛也,四則八書其三揲,不四則九,二三揲成一交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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